113年度 財團法人新竹縣崇智人文與教育基金會獎學金辦法
Jan 19 ,2024


財團法人新竹縣崇智人文與教育基金會獎學金辦法

113年度申請期限至民國113年2月23日止(以郵戳為憑)。

得獎名單核定後,將於113年3月8日通知得獎人並公佈於基金會網站。獎學金由本基金會直接頒發予獲獎學生,並於同年4月擇期邀請得獎人舉行頒獎儀式。


一、目的

1.   為獎勵偏鄉家境清寒之在學學生

2.   獎勵成績優異品行端正之學生,並鼓勵其專注學業研究,致力於專業能力養成。

 

二、獎學金發放金額及名額

1.   國中組:20 名 (每名獎學金新台幣 3,000 元、獎狀乙紙);

2.   國小組:20 名 (每名獎學金新台幣 2,000 元、獎狀乙紙);

 

三、申請資格

申請條件如下:

1. 凡家境清寒且就讀於新竹縣國小、國中之低收入戶在學學生。

2. 品學兼優,前學期學業平均成績在85分以上,及操行甲等(80 分以上),申請請附一學期成績證明。

3. 無違反校規或其他不良紀錄者,申請請附學校證明或無記過證明。

4. 申請表請填寫導師意見,無導師意見者不受理。

5. 必要時本會得赴現場查訪。

 

四、申請及審查

(一)免備文直接函寄本會,申請期限依函示,逾期送達或資料不全者,不予受理,不予函覆。

(二)檢附文件:

1. 本獎學金申請書;

2. 前學期成績單正本;

3. 無記過證明

4. 在學證明書或學生證影本;

5. 國民身分證或戶口名簿影本;

6. 附鄉(鎮、市)公所之低收入戶證明。

(三)寄件地址:新竹縣竹北市隘口三街26號3樓 崇智文教基金會 收。

(四)本會審核通過之獲獎者,將另函通知,未通過審核者不予退還原件。

 

五、獎學金之頒發:

(一)得獎名單核定後,通知得獎人並公佈於基金會網站。

(二)本基金會擇期邀請得獎人舉行頒獎儀式,獎學金由本基金會直接頒發予獲獎學生。

 

六、申請人同意本基金會得依個人資料保護法暨財團法人法之相關規定,對申請人之個人資料有為蒐集、處理或利用之權利。

七、本辦法經董事會通過,報主管機關備查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


財團法人新竹縣崇智人文與教育基金會獎學金申請書: https://shef.org.tw/downloads


財團法人新竹縣崇智人文與教育基金會獎學金辦法

113年度申請期限至民國113年2月23日止(以郵戳為憑)。

得獎名單核定後,將於113年3月8日通知得獎人並公佈於基金會網站。獎學金由本基金會直接頒發予獲獎學生,並於同年4月擇期邀請得獎人舉行頒獎儀式。


一、目的

1.   為獎勵偏鄉家境清寒之在學學生

2.   獎勵成績優異品行端正之學生,並鼓勵其專注學業研究,致力於專業能力養成。

 

二、獎學金發放金額及名額

1.   國中組:20 名 (每名獎學金新台幣 3,000 元、獎狀乙紙);

2.   國小組:20 名 (每名獎學金新台幣 2,000 元、獎狀乙紙);

 

三、申請資格

申請條件如下:

1. 凡家境清寒且就讀於新竹縣國小、國中之低收入戶在學學生。

2. 品學兼優,前學期學業平均成績在85分以上,及操行甲等(80 分以上),申請請附一學期成績證明。

3. 無違反校規或其他不良紀錄者,申請請附學校證明或無記過證明。

4. 申請表請填寫導師意見,無導師意見者不受理。

5. 必要時本會得赴現場查訪。

 

四、申請及審查

(一)免備文直接函寄本會,申請期限依函示,逾期送達或資料不全者,不予受理,不予函覆。

(二)檢附文件:

1. 本獎學金申請書;

2. 前學期成績單正本;

3. 無記過證明

4. 在學證明書或學生證影本;

5. 國民身分證或戶口名簿影本;

6. 附鄉(鎮、市)公所之低收入戶證明。

(三)寄件地址:新竹縣竹北市隘口三街26號3樓 崇智文教基金會 收。

(四)本會審核通過之獲獎者,將另函通知,未通過審核者不予退還原件。

 

五、獎學金之頒發:

(一)得獎名單核定後,通知得獎人並公佈於基金會網站。

(二)本基金會擇期邀請得獎人舉行頒獎儀式,獎學金由本基金會直接頒發予獲獎學生。

 

六、申請人同意本基金會得依個人資料保護法暨財團法人法之相關規定,對申請人之個人資料有為蒐集、處理或利用之權利。

七、本辦法經董事會通過,報主管機關備查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


財團法人新竹縣崇智人文與教育基金會獎學金申請書: https://shef.org.tw/downloads